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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應急管理導則——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應急準備與響應
2005/10/26 21:23:00
國防科工委 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
《核應急管理導則——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應急準備與響應》的通知
各有關部門(單位):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核應急管理工作,國防科工委、衛(wèi)生部組織編制了《核應急管理導則——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應急準備與響應》,現予印發(fā),請遵照執(zhí)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yè)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wèi)生部
二00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內 容
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應急準備與響應
前 言
為指導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單位(或法人)以及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做好輻射事故的應急準備與響應工作,制定本導則。
本導則編制參考的文獻主要如下:
(1)ICRP Publication 63,Principles For Intervention For Protection of the Public in a Radiological Emergency,ICRP,1992.
(2)IAEA Safety Series No.109,Intervention Criteria in a Nuclear or Radiation Emergency,IAEA,1994.
(3)IAEA Safety Series No.115,International Basic Safety Standards for Protection Against Ionizing Radiation and for the Safety of Radiation Sources,IAEA,1996.
(4)IAEA-TECDOC-953,Method for the Development of Emergency Response Preparedness for Nuclear or Radiological Accidents,IAEA,1997.
本導則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目 錄
1 引言
2 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和需要考慮制定的應急計劃類型
3 應急準備與響應的責任
4 主要應急響應行動及其要求
5 培訓、演練和應急響應能力的保持
6 公眾教育與信息
附錄A 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響應計劃的類型
附錄B 用于區(qū)分要求制定不同類型應急計劃的設施的準則
附錄C 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所涉及的典型放射性活度
附錄D 用于食物干預控制的通用行動水平
附錄E 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單位(或法人)輻射事故應急
計劃(或程序)編制參考提綱
附錄F 術語定義
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應急準備與響應
1 引 言
1.1 目的
放射源和輻射技術在工農業(yè)、醫(yī)學、研究和教學等領域有著廣泛的應用。本導則的目的在于為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單位(或法人)[以下有時簡稱為應用單位(或法人)]、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對這類應用中可能發(fā)生的輻射事故的應急準備與響應提供指導。
1.2 范圍
本導則適用于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中的輻射事故的應急準備與響應。
對于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中所涉及到的放射性物質運輸事故,其應急準備與響應在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發(fā)布的核應急技術文件HYJ-001-2000《放射性物質運輸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中已經給出,本導則不再提供進一步的指導。
2 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和需要考慮
制定的應急計劃類型
2.1 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及其照射途徑
國內外的實踐均表明:在輻照加工、工業(yè)射線探傷和核醫(yī)學應用中,因違章操作、設備故障或進入失控場所會導致工作人員或病人受到輻射損傷乃至死亡;放射源或放射性污染嚴重的金屬物件的誤置、丟失、遣棄或被盜,以及在此之后通過廢金屬回收、熔煉和加工成金屬制品等環(huán)節(jié),以毫無戒備和完全失去控制的方式進入社會生活,會造成財物被污染、公眾受照射乃至少數公眾成員遭受嚴重輻射損傷。
在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中,可能發(fā)生的輻射事故包括:
。1)放射源、放射性材料、放射性污染嚴重物件的丟失或被盜、誤置、遣棄;
。2)密封源或輻射裝置的輻照室的進入失控;
。3)放射源裝置和輻射裝置故障或誤操作引起屏障喪失;
。4)密封放射源或包容放射性物質的設備或容器泄漏;
。5)放射性物質從放射源與輻射技術應用設施異常釋放;
若發(fā)生以上事故,使工作人員和公眾受到照射的可能途徑有:
。1)直接來自放射源或輻射裝置的輻射所產生的外照射;
。2)衣服和皮膚上的放射性污染所產生的外照射;
(3)事故釋放的氣載放射性物質的輻射所產生的外照射,或沉降到地面或其它表面上形成的沉積物所產生的外照射;
。4)吸入事故釋放的氣載放射性物質所產生的內照射;
。5)食入被放射性物質污染的食物或水所產生的內照射;
。6)被誤置、丟失、遣棄或被盜放射源或放射性污染嚴重金屬物件進一步通過廢金屬回收、熔煉和加工成金屬制品進入社會生活所產生的照射。
實際情況表明,照射途徑(1)和(6)通常是造成嚴重后果的主要照射途徑。
2.2 需要考慮制定的應急計劃類型
制定應急計劃首先取決于該計劃所針對的設施或實踐活動的性質,其次,取決于設施或實踐活動所包含的放射源或輻射產生裝置的類型、數量、大小以及潛在事故的危險(發(fā)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
核與輻射事故應急計劃的類型分為Ⅰ、Ⅱ、Ⅲ、Ⅳ和Ⅴ等五種類型(詳見附錄A)。用于區(qū)分要求制定不同類型應急計劃的設施的準則見附錄B。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所涉及的典型放射性活度如附錄C所示。
本導則基本不涉及第Ⅰ、第Ⅱ類和第Ⅴ類應急計劃的情況,需要考慮制定的應急計劃均屬于第Ⅲ和第Ⅳ種類型。即: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單位(或法人)需考慮制定針對沒有明顯場外危險但有可能在場內導致確定性健康效應的應用設施的輻射事故的應急計劃(第Ⅲ類應急計劃);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需制定針對難以或不可能事先確定事故危險地點的輻射事故應急計劃(第Ⅳ類應急計劃)。針對本導則的范圍,主要是制定針對放射源或放射性污染嚴重物件的誤置、遣棄、丟失或被盜事故的應急計劃,同時還應考慮制定對應用單位輻射事故應急響應提供緊急支援的計劃。
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典型設施或實踐活動需考慮制定的應急計劃類型見表1 。
3 應急準備與響應的責任
3.1 應用單位(或法人)的應急準備與響應責任
3.1.1 獲準營運放射源與輻射技術應用設施的單位(或法人)以及獲準從事放射源與輻射技術應用實踐活動的單位(或法人),應對其設施或實踐活動中輻射事故的應急準備與響應負首要責任。
表1 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典型設施或實踐活動 需考慮制定的應急計劃類
3.1.2 應用單位(或法人)必須遵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guī)定,依據所操作或使用的放射源、放射性物質或輻射裝置的性質、活度以及潛在事故的特性和可能后果,考慮制定輻射事故應急計劃或應急程序,并按規(guī)定報經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批準或備案。
應用單位(或法人)除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fā)生輻射事故外,需按制定的應急計劃或程序進行應急準備,并在一旦發(fā)生或即將可能發(fā)生輻射事故的情況下按應急計劃或程序的要求進行應急響應。
應用單位(或法人)編制其輻射事故應急計劃或程序的參考提綱見附錄E。
3.2 地方政府的應急準備與響應責任
3.2.1 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應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和各自職能,對應用單位(或法人)的應急準備與響應實施管理。有關部門應掌握管轄地區(qū)內應用單位(或法人)所操作或使用的放射源、放射性物質的性質、數量和潛在事故特征,并對應用單位(或法人)的應急準備定期進行檢查。
3.2.2 當應用單位(或法人)因其輻射事故導致的應急狀態(tài)超出了自身的應急響應能力時,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應組織并向他們提供醫(yī)療救護、滅火、治安保衛(wèi)、污染控制、環(huán)境輻射監(jiān)測等方面的緊急援助。
因放射源或放射性物質的遣棄、丟失或被盜引發(fā)的事故和由來歷不明的放射源或放射性物質引發(fā)的事故,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應按各自職能負責迅速組織實施應急響應。
為了有效地履行本條所規(guī)定的應急響應職責,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應制定必要的應急計劃或應急程序,并按計劃或程序做好應急準備。
3.2.3 地方政府應按照國家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將其管轄地區(qū)內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中發(fā)生的輻射事故及應急響應情況及時報告國家有關部門和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向新聞界發(fā)布有關輻射事故應急的信息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當輻射事故信息涉及對外或外交事宜時,應報告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商國家授權的部門處理。
4 主要應急響應行動及其要求
4.1 第Ⅲ類應急
4.1.1 啟動應急響應和通告
一旦發(fā)現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設施處于輻射事故應急狀態(tài),設施事故現場的負責人
應立即向該設施的領導或應急響應組織負責人報告。設施的領導或應急響應組織負責人則應按應急計劃或程序指令啟動應急響應,指揮控制緩解事故,按照《放射事故管理規(guī)定》報告政府有關部門。如應急事態(tài)特別緊急,設施事故現場的負責人有義務主動承擔起指令啟動應急響應和指揮控制緩解事故的責任。
應用單位(或法人)應對所使用操作的放射源和放射性物質定期進行盤查。若發(fā)現丟失或被盜,應立即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以便及時啟動應急響應。
4.1.2 事故的控制緩解
應當采取合理可行的緊急及后續(xù)行動來控制緩解事故,以減小事故后果,使設施中的放射源或輻射裝置恢復到安全狀態(tài)。
在設施的應急計劃或程序中,應當具有可采取的控制緩解行動(例如在設施內發(fā)生放射性物質泄漏的情況下,是關閉設施的通排風系統(tǒng),讓放射性物質滯留在設施建筑物內,還是繼續(xù)運行通排風系統(tǒng),讓放射性物質排放到大氣中稀釋擴散),并制定用于采取這些行動的實施程序。
對履行控制緩解行動的設施內應急人員、外來支援人員(如當地消防隊員)和急救人員,應提供適當的個人輻射防護用品。
4.1.3 普通受傷人員的急救
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設施的輻射事故應急狀態(tài),可能是由火災或諸如地震等自然災害引發(fā)的。在這類情況下,人員可能受到非輻射因素所致的普通嚴重傷害,必須組織對這些受傷人員進行急救。
4.1.4 緊急輻射防護行動的實施
4.1.4.1 撤離和出入控制
在高強度輻射源意外地喪失屏蔽(如意外地從屏蔽容器中脫出)且難以回復到其安全貯存位置情況下,人員必須立即撤離受到該輻射源影響而產生高劑量率的房間或局部區(qū)域。若高強度密封源或裝有放射性物質的設備發(fā)生泄漏,且造成或很可能造成某房間或局部區(qū)域嚴重污染的情況下,人員也必須從這些房間或局部區(qū)域立即撤離。應對撤離的房間或局部區(qū)域實施出入控制,直到采取了事故控制緩解措施或進行場所去污,使其恢復到可以接受的安全狀態(tài)之后,方可解除其出入控制。
鑒于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設施所操作或使用的放射源或放射性物質總活度有限(參見附錄C),或所操作使用的放射源多為具有高安全性的密封源,發(fā)生在設施內的放射性泄漏通常不會對設施場區(qū)之外造成明顯危險,因而場外通常沒有必要考慮采取撤離公眾的防護行動。
4.1.4.2 場所的去污清理
事故造成設施內某些場所被放射性污染后,在放射性物質泄漏已經得到可靠控制的情況下,應當迅速安排進行場所去污,去污過程中,應對所產生的固態(tài)和液態(tài)廢物進行適當分類收集,以便作進一步處理或處置。若放射性污染的物理半衰期較短,較好的辦法是不進行去污,而讓其衰變。
4.1.4.3 人員去污及對輻射損傷人員的救治
如果事故已導致或懷疑導致人員的衣服和皮膚受到污染,最簡單易行的防護行動是脫去被污染的衣服、采取適當的洗浴方法去污(不應將浴池浸泡或全身淋浴作為初始去污措施,因為這樣處理常常會使污染擴散)、換上清潔的衣服。應當將脫下的被污染或懷疑被污染的衣服暫存起來,以便晚些時候作檢測和處置。個人應當在開始清洗去污前,自行采集鼻擦樣品,供可能的內污染檢測之用。如果發(fā)現較高水平的皮膚污染,則應在醫(yī)療和輻射防護人員指導下進行皮膚去污。
對于受到或懷疑受到急性輻射損傷的人員,應迅速送往專門的輻射損傷醫(yī)療單位進行診斷或治療。事故單位應向醫(yī)療單位提供就診人員的個人劑量監(jiān)測或估計結果以及他們的受照情況。
4.1.5 應急輻射監(jiān)測
應急輻射監(jiān)測是必不可少的應急響應行動之一,其作用在于為輻射事故的探查、評價以及事故控制緩解行動和緊急輻射防護行動的決策提供依據。
應用單位(或法人)應在其輻射事故應急計劃中對應急輻射監(jiān)測的方案和所用儀器儀表做出規(guī)定。
為了確定輻射事故是否導致場外環(huán)境污染,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應安排做適當的場外環(huán)境輻射監(jiān)測。
4.2 第Ⅳ類應急
4.2.1 啟動應急響應和通告
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得知下列情況并經初步核實后,就應當啟動應急響應:
。1)通過輻射監(jiān)測,探知有放射源、放射性材料或放射性污染物件未經獲準或未受控制的存在,轉移或非法販賣;
。2)有人報告在一個未經獲準或不受控制的地點發(fā)現了放射源、放射性材料或放射性污染物件;
(3)有人報告某種物件可能含有輻射水平明顯異常的放射性物質;
。4)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單位(或法人)經過盤存發(fā)現其所使用或操作的放射源、放射性物質、放射性污染嚴重的物件丟失或被盜;
(5)醫(yī)院或醫(yī)師報告意外發(fā)現有病人出現典型急性放射病或放射皮膚損傷的癥狀。
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應按有關規(guī)定,迅速采取相應的緊急輻射防護行動,并應按規(guī)定向國家有關部門報告。
4.2.2 事故的控制緩解
最為緊急和有效的控制緩解行動是:通過輻射探測和事件調查,尋找到丟失、被盜或來歷不明的放射源、放射性材料和放射性污染物件,使其重新得到有效控制。
在密封源包殼或放射性材料包裝遭到破壞,使人員、財物、房屋和場所受到嚴重污染的情況下,應當通過輻射或放射性污染探測,搜尋受到污染的人員、財物、房屋和場所,并對其進行隔離和去污。
在丟失或被盜放射源或放射性污染嚴重金屬物件經過廢金屬回收、熔煉并加工成金屬制品的情況下,則應設法追回這些制成品。
4.2.3 緊急輻射防護行動的實施
4.2.3.1 危險點的隔離和人員撤出
在應急響應中,凡探查到存在或可能存在明顯輻射危險的地點(如存在強度較高的放射源或污染嚴重的房屋、場所),則應立即實施暫時隔離,并撤出其中的人員。
4.2.3.2 被污染人員、財物和場所的去污
在應急響應中,凡發(fā)現有人員、財物或場所受到放射性物質污染,則應在醫(yī)療或防護人員指導下進行去污。去污過程中產生的放射性固體廢物和廢水,應妥善收集,以便作進一步處理或處置。要防止去污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和廢水進一步擴大污染。
4.2.3.3 受輻射損傷人員的救治
對于受到或可能受到急性輻射損傷的人員,應迅速送往專門的醫(yī)療單位進行診斷和治療。 醫(yī)療單位除應關注病人的臨床癥狀外,還應詳細了解被救治人員的受照射情況,力求對其所受劑量做出合理估計,也可請輻射損傷醫(yī)療專家到事故發(fā)生地對受損傷人員進行輻射損傷診斷。
4.2.3.4 食物和飲水的干預控制
在第Ⅳ類應急情況下,盡管食物或飲水被放射性顯著污染的可能性較小,但若發(fā)現受到明顯污染,則應對食物和飲水實施干預控制。食物和飲水干預控制的行動水平參見附錄D。
4.2.4 應急輻射監(jiān)測
第Ⅳ類應急響應不同于第Ⅲ類應急響應之處為:所涉及的放射源或放射性物質的輻射類型、活度大小、物理化學形態(tài)、所處位置和實際照射途徑多是事先未知或事先難以預計的。因此,對用于第Ⅳ類應急響應的輻射監(jiān)測方法、儀表和設備應進行充分的準備和安排。必要時,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可向國家有關部門提請給予應急輻射監(jiān)測支援。
5 培訓、演練和應急響應能力的保持
5.1 培訓
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單位的負責人、工作人員以及參與應急響應的公安、消防、醫(yī)療、環(huán)境監(jiān)測等人員,均應進行與其在應急響應中所承擔任務和職責相適應的培訓和定期再培訓。
培訓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 輻射危害和防護的基本知識;
(2) 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中可能發(fā)生的輻射事故及其應急處理措施;
(3)國內外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中實際發(fā)生的典型輻射事故及其應急處理的經驗教訓;
。4)所涉及的應急計劃或程序;
。5)急救和消防基本知識和操作技能;
。6)人員和場所去污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技能;
。7)有關輻射監(jiān)測儀表的性能和操作。
5.2 演練
以模擬輻射事故應急響應的形式進行應急演練,應設計不同情景的假想輻射事故進行演練。還應對應急響應中各項具體操作技能進行練習。
應急演練的主要目的和作用是:
。1)檢驗應用單位(或法人)以及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應急計劃或程序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使應急指揮和響應人員熟悉應急響應計劃或程序,檢驗應急組織和應急人員的響應能力和技能;
。3)發(fā)現應急計劃(或程序)和應急準備的不足之處,以便改進。
應急演練應按應急計劃所規(guī)定的頻度定期進行。對每一次演練應認真進行評價和總結。
5.3 應急響應能力的保持
保持隨時具備應有的應急響應能力,除了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外,還應做到應急響應的人力、物力與日常工作“積極兼容”;對用于應急響應的設備、器材和用品經常進行檢查和維護;定期修改或更新應急計劃或程序。
應急計劃或程序中,應當包括培訓、演練和應急響應能力保持等內容,并應對其規(guī)定明確要求。
6 公眾教育與信息
6.1 地方政府應以適當方式向公眾宣傳輻射應用、輻射危害與防護、輻射事故應急等方面知識,提高公眾對核輻射知識的認識,消除對核的恐怖。
6.2 在應急情況下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和利用規(guī)范的公眾信息渠道,向受影響和可能受影響的公眾通告輻射事故的必要信息,告訴人們發(fā)生了什么、有什么影響或危害、已經采取了什么措施、大家應該做什么、不應做什么。
6.3 應注意收集公眾和媒體的反應,做出恰當回應。若發(fā)現有失真流傳,應及時予以澄清。
附錄A
核或輻射事故應急響應計劃的類型
在國際原子能機構出版的技術文件IAEA-TECDOC-953中,將核或輻射事故應急響應計劃的類型分為表A1所示的五種類型。對于本導則所涉及的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中可能發(fā)生的輻射事故,通常不需考慮制定第Ⅰ和第Ⅱ類應急計劃。
表A1 應急響應計劃的類型
附錄B
用于區(qū)分要求制定不同類型應急計劃的設施的準則
在國際原子能機構出版的技術文件IAEA-TECDOC-953中,推薦了用于區(qū)分要求制定不同類型應急計劃的設施的定量準則,F將所推薦的準則轉錄于表B1;诖藴蕜t可認為:對于本導則所涉及的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設施,通常不需考慮制定第Ⅰ和第Ⅱ類應急計劃。
表B1 用于區(qū)分要求制定不同類型應急計劃的設施的準則
表 B2 與表B1所給出的準則配套使用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質活度值
附錄C
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所涉及的典型放射性活度
第1類應用:工業(yè)射線照相、遠距治療和輻照裝置
第2類應用:高劑量率短距治療、涉及高活度源的固定式工業(yè)計量、測井和低劑量率短距治療
第3類應用:涉及低活度放射源的固定式工業(yè)計量
附錄D
用于食物干預控制的通用行動水平
國際原子能機構1994年出版的第109號安全叢書《核與輻射應急中的干預準則》中,推薦了如表D1所示的用于食物干預控制的通用行動水平。
表D1 用于食物干預控制的通用行動水平
附錄E
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單位(或法人)輻射事故
應急計劃(或程序)編制參考提綱
1. 總則
1.1 計劃的目的
1.2 編制依據
說明編制所依據的法規(guī)、標準、導則或其它文件。
1.3 適用范圍
2. 設施概況
說明應用設施或實踐的性質;使用或操作的放射源、輻射裝置或放射性物質的性質、總量和安全特性。
3. 潛在輻射事故及其發(fā)生的識別判斷
說明應用設施或實踐所潛在的輻射事故,以及如何識別判斷這些事故的發(fā)生,以便即時啟動應急響應。
4. 應急組織和職責
5. 應急設備和器材
說明用于應急的必備設備和器材,如輻射監(jiān)測儀表、通信聯絡手段、消防設備等。
6. 應急啟動、通知和報告
說明應急啟動的實施程序;說明通知有關應急響應人員的程序;說明向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的內容和要求。
7. 事故的控制緩解和緊急防護行動
8. 培訓、演練和應急響應能力的保持
附錄
給出必要的附錄,如通信聯絡電話號碼,應急所需器材用品清單等。
附錄F
術語定義
放射源 用作致電離輻射的一定量的放射性物質。這里指專門研制生產和進口的、應用于本文件述及范圍的放射源。
輻射技術 這里專指除放射源以外的、應用于工農業(yè)(如輻射加工或處理,放射育種和保鮮,探測和探傷技術等)、醫(yī)藥衛(wèi)生(如核醫(yī)學、輻照滅菌等)以及其他領域的輻射源裝置應用技術,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及其應用裝置和能發(fā)射電離輻射的裝置的應用技術。
非密封放射性物質 沒有被容器或某種技術密封起來的放射性物質。
應急 需要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故發(fā)生或減輕事故后果的緊急狀態(tài),同時也是指采取行動應付緊急狀態(tài)的行為本身。
場內 放射源和輻射技術應用單位有效管理所有活動且有確定邊界的設施所在區(qū)域。
場外 場內區(qū)域之外的區(qū)域。
干預水平 用于在異常狀態(tài)下確定對公眾需要采取某種應急防護措施(如撤離)的劑量水平。
行動水平 用于在異常狀態(tài)下確定對公眾需要采取某種應急防護措施(如控制食物和飲水)的環(huán)境介質中放射性物質濃度水平或放射性活度水平或劑量率水平。
產品名稱:中子及X、γ、β外照射個人劑量監(jiān)測服務
產品描述: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委托監(jiān)測服務 依據《GB18871-2002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和《GBZ128-2002職業(yè)性外照射個人監(jiān)測規(guī)范》的要求,以熱釋光個人劑量計作為監(jiān)測手段,為放射工作人員提供個人劑量委托監(jiān)測服務,并為企業(yè)或衛(wèi)生行政部
產品名稱:REN320型立柱式X、γ輻射環(huán)境監(jiān)測儀
產品描述: REN320立柱式X、γ輻射環(huán)境監(jiān)測儀主要用于放射性監(jiān)測場所的行人或行包通過的監(jiān)測系統(tǒng),采用大體積的閃爍體探測器作為探測器,具有體積小,便于攜帶,靈敏度高,誤差小的特點,適用與核應急等特殊的放射性檢測場合。該輻射儀由一根便攜式立柱和一個REN400型多功能輻射儀主機組成。輻射立柱與探頭之
產品名稱:REN系列智能化輻射探頭
產品描述:REN系列智能化輻射探頭均可和REN300、REN300A、REN300B系列主機配套使用,也可以單獨配套RenRiArea輻射區(qū)域監(jiān)測軟件使用。且具有RS485/RS232的通訊能力。所有探頭均可單獨外接報警燈,在超閾值的情況下就地給出聲光報警。 (一)REN-GM-L型 GM管
產品名稱:REN500L型環(huán)境監(jiān)測用X、γ輻射空氣比釋動能率儀
產品描述:REN500L環(huán)境監(jiān)測用X、γ輻射空氣比釋動能率儀采用超大尺寸、高靈敏的閃爍晶體作為探測器,反應速度快。主機內置探測器使得整機有更寬的測量范圍。儀器滿足《環(huán)境地表γ輻射劑量率測定規(guī)范》中低劑量部分的要求。該儀器除能測高能、低能γ射線外,還能對低能X射線進行準確的測量,具有良好的能量響應特性。此外通過
產品名稱:REN300+REN-3He-N型固定式中子、伽瑪報警儀
產品描述:本報警儀由REN300在線輻射安全報警儀和REN-3He-N中子探頭和REN-NaI30伽瑪探頭組成。該輻射報警裝置是采用特殊設計的前置放大電路,具有靈敏度高、操作方便、自動顯示、數據存儲和超閾值報警等特點,能實時給出x射線、γ射線、中子射線的輻射劑量率?紤]到現場操作、應急快速響應的需要,主機安裝
產品名稱:REN500T長桿x-γ劑量率儀
產品描述: REN500T是手持式儀表可用來監(jiān)測X、γ輻射劑量率。用于各種γ輻射場或環(huán)境γ輻射的監(jiān)測工作。儀器配有伸縮長桿,可用于測量人員不易到達或有較強放射性存在的場所,為使用人員提供有效保護。此外通過配套的RenRiRate輻射劑量管理軟件可將存